为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订本考场管理规定,协会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本规则做好考场准备工作
一、理论考场按每场不超过30名考生单人单座单列的要求摆放和编号。考室的采光、通风良好,卫生、整洁,门窗桌椅完整牢固。
二、操作技能考场环境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,场内的设备、设施、物料、用具的技术条件应与《技术准备通知单》的有关要求相符,工位的摆放、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工种(专业)考核的特点和安全文明规范操作的要求。
三、技术业务理论考核按每室2人配置监考员;操作技能考核一般按每人监考4-8名考生,但各考场的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。
四、考场入口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考生守则、考场规则、考试时间及考场说明考场内应设有考场办公室、考评员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。
五、各考室入口处应贴有醒目的试场编号标志,工种(专业)、等级、座位和工位的起止序号。操作技能考场内,应张贴或悬挂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以及警告或禁止标志。
六、在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由考场主任组织全面检查和验收,确认无误后签字负责。